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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7-01-12 公共服务在线



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发布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事宜

1月12日,文化部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就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于群主持会议。

雒树刚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文化部学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部署。他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文化系统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宣传。同时,文化部将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继续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社会化、数字化,提升服务效能。加快研究出台相衔接、相配套的公共文化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法尽快出台。加快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雒树刚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基础法律,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将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

1、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保障法》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原则,贯穿了强烈的改革精神,既体现了坚定的文化自信,也为各级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2、深入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目前,文化部已经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方案》。文化部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文化系统进行学习。此外,文化部还将在近期召开学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同时,文化部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牵头部门,文化部将研究起草协调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

3、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继续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切实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 

4、加快研究出台相衔接、相配套的公共文化法规和政策。文化部将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法尽快出台。此外,文化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文化立法的指导,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对已经在工作中实施的有关制度,文化部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对于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工作模式和经验的,文化部将积极开展研究和试点,争取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

雒树刚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四大特点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可以说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一条重要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明确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这是以法律形式的第一次体现。同时这部法律也明确同时要激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之中,也就是公共文化服务为大家,公共文化服务大家办。

3、这部法律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均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兜底作用,政府的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就是要保基本,保住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也就是兜底作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全体人民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4、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作为重要内容,这个机制会进一步协调政府各方面的行政力量,来共同推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也将进一步明确政府各个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会推动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合作,实现综合利用、融合发展。

雒树刚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工作回顾及展望

工作回顾:

1、积极推动公共文化立法,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推动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包括顶层设计的政策文件,先后起草并推动出台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包括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包括国办转发的文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化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包括文化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些重要的文件都是在协调组协调指导下各个部门一起努力推动下印发的,在实践中产生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3、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协同发展。协调组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把各方面的资源统筹起来,所以,协调组专门就基层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包括宣传文化、包括党员教育、包括科技普及、包括普法教育、包括体育健身等等,过去分散在基层,现在通过协调机制,把各种资源整合之后统一为一个综合的文化服务中心。

4、加强督促检查。协调组协调各个部门,对所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个领域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促进落实到基层。

工作展望:

1、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协调组将督促各地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另外,出台配套的法规,《公共图书馆法》,在协调组的协调下,起草工作已经基本成熟,准备下一步向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批。协调组的任务就是不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只是挂在墙上,而是要化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这是我们要抓的一项任务。

2、围绕着标准化、均等化这六个字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要补短板,所以,协调组专门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将是重点要进行文化扶贫的领域,围绕着标准化、均等化把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短板补齐。

3、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效益,有了公共文化设施,既要建好,还要用好,不能开张的时候热热闹闹、运营的时候冷冷清清。现在也存在着一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沉睡的现象,所以要唤醒这些沉睡状态的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使它更好、更充分地发挥为人民群众文化服务的作用。

雒树刚谈身边的公共文化服务:经常体验三种公共文化服务

第一个方面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只要有了闲暇时间就去。“比如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首都博物馆,去年建党95周年,我专门去了西城区李大钊故居纪念馆参观。去年是鲁迅逝世80周年,也是他的诞辰130周年,所以,我专门到西城区阜成门鲁迅故居、鲁迅博物馆参观,等等。”

第二方面是图书馆。“我经常从国家图书馆借书、借资料来看,国家图书馆免费开放,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办借阅卡,就可以在那里借书,如果不到现场去借书,可以登录国家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可以到那里阅览。”

第三方面,我几乎每天看的,我也给记者朋友推荐的,就是我们有一个国家数字文化网,这是我们最大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里边丰富多彩,琳琅满目,在那里可以了解文化信息,也可以了解文化动态,也可以学习文化知识,也可以享受文化艺术。

雒树刚谈调研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感受

1、最大的感受感受是我国基本建立了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在按照行政村算,2/3行政村都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每个社区基本都有文化站,每个县城里每个区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每个市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

2、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距离中央提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现代”这两个字还有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三个不平衡上,即东中西部不平衡、城乡不平衡、群体不平衡。“一是东、中、西部不平衡,东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多,中西部少,二是城乡的不平衡,城市投入多,农村特别市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公共设施相对落后,投入少,三是群体的不平衡,我举一个例子,我们现在到图书馆,可以说非常方便,每个人都感到便捷、快捷、全面的图书阅读、借阅服务,但是像1700多万盲人,他们阅读的图书数量很少,而且很多公共图书馆没有专门的盲人阅读区域,没有提供这种设施。我们要覆盖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所以我们下一步就是要补短板,短板是什么?“三个不平衡”就是我们的短板。”

第二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人民,一定要以人民为中心,这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所明确的原则,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要转变思路,怎么变?就是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也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你公共文化服务“点赞”。所以,服务效能的提高关键在于公共文化服务思路的转变,要解决效能的问题。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谈《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落实情况:

2015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下发之后,各地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和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加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出台了省级实施意见和标准。还有一些城市主要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大多数都根据自己的实际也出台了本地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

从各地制定的标准内容来看,各地的实施标准在国家指导标准的基础上,都做了加法,在规定动作基础上又增加了自主动作,增加了量化指标和特色指标,并普遍高于国家指导标准。另外,据我们了解,很多地方还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了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

张永新谈文化部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我们计划要分三批加强督察工作。

2015年,我们已经开展了第一阶段的督察,第一阶段督察已经结束,督察对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实施标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也起草了督察报告,报给中央。按照计划。

2017年将依托协调机制,准备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督察,重点内容是督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包括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的推进情况,特别是县级政府是否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制订了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各地政府是否根据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建立了公共文化经费保障机制,这是督察的两个重点。我们将通过督察及时发现工作推进当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好的做法,我们要及时的总结,加以宣传。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及时发通报,督促整改。

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还将进行第三阶段督察,重点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依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五年来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张永新谈文化部未来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七项工作:

1、配合全国人大召开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计划1月20日在全国人大召开,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领导将对宣传贯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2、文化部作为综合协调机制的牵头部门,将会同协调机制其他25个部门分解落实保障法的各项任务,制定协调组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

3、召开文化部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视频会议,计划2月中下旬召开,雒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同时,文化部将就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文件,下发通知,明确各地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

4、分级分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培训工作。计划这么几个层次:3月中下旬举办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长和处长研讨班,4月举办各省(区、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和文化局长研讨班。同时,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纳入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内容,开设专门班次开展普法工作。

5、配合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条文释义和解读工作。前期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书稿基本成型,做释义解读主要目的是方便全国文化系统、公共文化单位、广大文化工作者准确把握立法的精神和法律的主要内容。相关图书编纂完成后,将作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本教材。

6、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讲活动。计划今年4-5月,抽调相关专家组成宣讲团,分赴各地就《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解读和宣讲,帮助各地准确、全面把握法律主要原则和内容。

7、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贯彻情况督察。计划今年下半年,会同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政府责任 

法律首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在财政保障方面,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等。在人才保障方面,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其次,法律还明确规定了政府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责任,明确提出国家要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要针对特殊群体,像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针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第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法律责任。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给予处分。在法律上明确政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最重要的成果,对督促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将发挥重要的法律作用。

朱兵谈文化立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文化立法作出了重要部署,在立法规划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图书馆法》,还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修订等等一系列都列入了立法计划。

经过两年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去年12月正式出台,10月份《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这两部法律都在各自领域起到了重大的法制建设作用,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公共文化领域里一个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

接下来的立法考虑,首先是《公共图书馆法》,已经经过很长时间的起草,在行业里反复征求意见和修订,草案基本成熟,这个草案也是文化部负责起草工作,希望能够在明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接下来还有一部最重要的法律,就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目前文化部已经牵头起草形成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和机构做了大量工作,希望今年能够拿出相对较成熟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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